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志愿服务的工作要求,以运营志愿服务项目孵化基地为抓手,健全我区志愿服务体系,推动志愿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项目化和品牌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购买志愿服务项目孵化基地运营权,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瑶海区购买志愿服务项目孵化基地运营
2.项目地点: 合肥市瑶海区各街镇
3.项目单位: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社会工作部
4.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志愿服务项目孵化基地阵地建设
1.完成志愿服务项目孵化基地空间设计材料收集和整理;2.协助装修设计公司完成志愿服务孵化基地宣传展示区;3.配合装修公司完成志愿服务孵化基地空间宣传展示文稿设计工作;4.完成志愿服务项目孵化基地各类制度建设;5.定期开展项目诊断、组织诊断、制定个性化成长方案;6.对入驻志愿服务项目的管理监督,按项目方案执行;7.对入驻组织和项目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8.完成各级参访接待,展示孵化基地工作特色和亮点。
二是志愿服务项目孵化基地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
1.建立志愿项目服务孵化基地党组织成立工作;2.推动基地党建工作,设置专人专岗;3.设计研发党建类志愿服务项目、引导党员参与志愿服务;4.探索、打造瑶海区志愿服务孵化基地党建工作模式。
三是志愿服务项目孵化基地功能发挥及孵化培育工作
1.发挥孵化培育功能。为志愿服务项目提供全生命周期指导,做好志愿服务项目启动、策划、执行、监控以及总结评估等工作;2.建立完善志愿服务项目孵化培育流程;3.定期开展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开展项目诊断、组织诊断,制定个性化成长方案,以项目为切入点孵化带动志愿服务组织、团队孵化培育;4.推进志愿服务项目众筹、自筹、认领等创新型孵化路径,有效调动社会资源参与;5.加强志愿服务研究,围绕群众需求了解、发展问题收集、志愿服务理论研究及实务探索进行研究,围绕全区重点工作、聚焦“一老一小一弱”培育支持志愿服务项目;6.引入慈善基金会,遴选合适社区试点开展“窗帘之约+健康养老”服务项目;7.协助建立志愿服务统筹机制,统筹区级部门,统筹志愿服务项目资金,合理规划志愿服务项目工作资金;8.组建志愿服务专家库、课程库,设置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提升志愿服务项目化运行核心能力,根据需求设计培训课程,培训方式多元化;9.丰富评估方式、完善评估标准、健全评估机制,做好志愿服务项目总结收尾工作,总结提炼社会效益好、运营模式优、持续发展强的志愿服务项目;10.健全公益资源链接机制,以项目化为导向,整合公益资源,形成资源聚集中心,促进资源供需对接,助力“窗帘之约+健康养老”等志愿服务推广;11.加强宣传推介。有常态化、立体式志愿服务宣传推介平台,展示推广志愿服务项目成果、亮点,不断提升志愿服务项目品牌知名度。传播志愿服务理念、文化,吸引百姓群众参与。
5.资金来源:财政预算
6.预算金额:19.8万元
7.项目类别:服务类
8.实施周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期满后,根据运营效果与双方意愿,可协商续签,续签不超过2年。
二、采购公开依据
1.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要求,提前公开采购意向,确保采购活动公平透明。
2.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
2.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四、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7月4日14:30至7月7日11:30
2.文件价格:免收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参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3号政府大楼附属楼3楼
六、参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参审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15:00(自参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至参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将参审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的,将不再接收参审文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七、投标材料要求
1.格式要求
标书文本一正二副,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标书密封提交,标书内容清晰完善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2.内容要求
投标文件按照以下顺序排列
(1)目录;
(2)投标函;
(3)公司(单位)简介;
(4)公司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服务方案;
(7)管理制度;
(8)业绩;
(9)荣誉;
(10)服务团队。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郭工)
2.地址: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3号政府大楼附属楼3楼(瑶海区委社会工作部)
九、其他说明
1.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2.鼓励具有创新性、可持续性的解决方案参与。
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