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项目一
******有限公司年产定型布17000吨项目
2. 建设地点:晋江市东石镇龙下村东龙路88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年产定型布17000吨项目”,主要从事针织布定型加工,为所在片区纺织印染行业的配套项目,项目租赁厂房建筑面积2785.65m2。项目总投资800万元,设计年产定型布17000吨。项目职工定员60人,均不住宿,年工作300d,日工作24h(三班倒)
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外排的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及晋江市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或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综合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排污管网排入晋江市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或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综合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污水厂尾水排放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对受纳水体水质影响不大。
(2)废气
项目定型废气经收集后通过2套“水喷淋+高压静电”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定型工序产生的废气(以非甲烷总烃、油烟、颗粒物计)排放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标准。
项目生产时车间密闭,废气采用集气装置收集后均经相应有效的废气处理设施净化后由排气筒排放。因此,项目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排放可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颗粒物厂界排放限值可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综上分析,本项目采取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及环境保护目标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在60-70db(a)之间。项目运营时的设备噪声经采取有效的车间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渣、原料空桶、废油、喷淋废水和职工生活垃圾。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可知,一般固废经集中收集后外售相关厂家综合利用,原料空桶油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油、喷淋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定期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居民反对本次项目。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0595-******。
项目一
******有限公司年产定型布17000吨项目
2. 建设地点:晋江市东石镇龙下村东龙路88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年产定型布17000吨项目”,主要从事针织布定型加工,为所在片区纺织印染行业的配套项目,项目租赁厂房建筑面积2785.65m2。项目总投资800万元,设计年产定型布17000吨。项目职工定员60人,均不住宿,年工作300d,日工作24h(三班倒)
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外排的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及晋江市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或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综合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排污管网排入晋江市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或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综合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污水厂尾水排放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对受纳水体水质影响不大。
(2)废气
项目定型废气经收集后通过2套“水喷淋+高压静电”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定型工序产生的废气(以非甲烷总烃、油烟、颗粒物计)排放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标准。
项目生产时车间密闭,废气采用集气装置收集后均经相应有效的废气处理设施净化后由排气筒排放。因此,项目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排放可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颗粒物厂界排放限值可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
综上分析,本项目采取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及环境保护目标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在60-70db(a)之间。项目运营时的设备噪声经采取有效的车间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渣、原料空桶、废油、喷淋废水和职工生活垃圾。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可知,一般固废经集中收集后外售相关厂家综合利用,原料空桶油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油、喷淋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定期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居民反对本次项目。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0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