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水冲片区城市排水防涝提质改造项目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对其嘉禾县水冲片区城市排水防涝提质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一: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评标办法前附表”:“满足第 1 个近 3 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6962.93 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业绩要求”中的市政综合工程是否为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10.4.3注中的“市政综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若不是,请明确哪些工程属于市政综合工程。 2、招标文件中专用合同14.3.2.2中“项目建设过程中分若干次支付至合同价款 80%的工程款(包含预付款),即:承包方进场施工后,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进度,依据业主单位和监理方核定完成的工程量清单及造价分次支付至合同价款 70%的工程款”中的进度款分若干次支付,请问具体的付款周期是多久,是否为常规的按月支付,若不是按月支付,请明确进度款支付周期。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2.2.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仅写采用六随机五区间报价得分模型,未写明报价得分的具体计算方式和参数取值。请问是否完全按照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机器管招投标服务专区中“六随机、五区间”模型公示中的方法进******委员会仅推荐1-3位中标候选人,请问从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的依据是什么,是否为评标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回复:
1、市政综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
2、具体的付款周期是指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而定,依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每年分若干次支付,按照县里的资金统筹安排计划一般每年分3次支付,不是按月支付。
3、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机器管招投标服务专区中“六随机、五区间”模型。
4、******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
问题二:
1、专用合同条款14.3.2.2本工程施工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中“依据业主单位和监理方核定完成的工程量清单及造价分次支付至合同价款70%的工程款”请明确分次是否按月支付?是否每次支付业主单位和监理方核定完成的当期工程量清单及造价的70%? 2、市政综合工程具体包含什么工程? 3、招标公告中没有具体的答疑截止日期,这方面可以明确一下吗? 4、技术方案页码是否需要依据各评审模块独立排序? 5、技术方案为暗标,是否规定字体、字号、页边距等具体格式? 6、请提供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和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等附件。 7、技术部分采用合格制“不通过不得分、通过得满分”,技术评分标准中,总承包方案0分,设计优化方案20分,施工组织设计0分,请明确此处分值分配情况是否有误 8、请明确质保金的返还时间。 9、目前控制价清单仅为33个Excel表格清单,是否能提供电子招标清单导出格式文件? 10、根据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21.2条 ”关于工程预算、结算计价依据:按湘建价[2020]56 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嘉禾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嘉政发【2021】5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按照税前总造价下浮 8%计价)。“中(本项目按照税前总造价下浮8%计价),请问工程结算时下浮率是否为本次报价下浮率再加上8%? 11、招文第142页 十三 投标总价(已标价项目清单)格式 1.投标总价内容(表10至表13)是每个单位工程均需要附带还是只需要在建设项目中附带即可?
回复:
1、具体的付款周期是指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而定,依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每年分若干次支付,按照县里的资金统筹安排计划,一般每年分3次支付,不是按月支付;每次支付业主单位和监理方核定完成的当期工程量清单及造价的70%。
2、市政综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
3、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4、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777-7016,0731-******。
5、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777-7016,0731-******。
6、本项目的资料已作为附件上传到系统中,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7、总承包方案(50分),设计优化方案(20分),施工组织设计(30分)。
8、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9、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已作为附件上传到系统中,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10、工程结算时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按税前总造价下浮8%计价,再按本次报价下浮率核算。
11、本项目投标报价按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编制。
问题三:
嘉禾县水冲片区城市排水防涝提质改造项目疑问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4投标人资格要求里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市 政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请问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是否也是满足[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请明确。
回复:满足要求。
问题四:
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总价(已标价项目清单)格式要求“参照《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的通知》(湘建建函〔2023〕49 号)等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投标人采用的计价软件应当通过了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测评”,请招标人明确具体的清单及计价表格式,是否需包含详细分项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否需要提供计价软件版的清单?
回复:本项目投标报价按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编制。
问题五:
招标文件投标报表格式勾选的总承包模式计价,发布招标清单为概算清单模式计价报表,请问是否可以按招标清单格式报价模式及报表报价?
回复:本项目投标报价按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编制。
问题六: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4.3.2.2 本工程施工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双方同意按 8:2 的比例分二期支付,第一期:工程施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项目部入驻、设备进场后支付至中标总价10%的预付款,项目建设过程中分若干次支付至合同价款 80%的工程款(包含预付款),即:承包方进场施工后,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进度,依据业主单位和监理方核定完成的工程量清单及造价分次支付至合同价款70%的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方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60日内提交经相关行政部门(发包人)认可的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10%;》 请问:其中“分次支付至合同价款70%的工程款”分次支付具体为分多少次?
回复:具体的付款周期是指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而定,依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每年分若干次支付,按照县里的资金统筹安排计划,一般每年分3次支付。
问题七:
(1)2025 年人工费指数执行哪个文件?(湘建价建【2025】18 号)还是湘建价建〔2024〕20号?(2)信息价执行哪一期?(3)合同范本中:本合同是按总承包控制价作为签约总价的总承包合同,双方同意工程造价最终以图审通过后的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并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办法、结算方式经过财政相关部门审定的结算价为准。本工程的最高控制价以财政评审为准。是否后期签订合同时按此执行?(4)合同范本中:关于工程预算、结算计价依据:按湘建价[2020]56 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嘉禾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嘉政发【2021】5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按照税前总造价下浮 8%计价)。是否预结算按此执行?
回复:(1)按湘建价建[2025]18号文执行。(2)施工同期信息发布价。(3)后期签订合同时按中标人报价签约,本工程的最高控制价以财政评审为准。(4)是的,预结算按此执行。最终结算价格与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签约合同价)有关,工程结算时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按税前总造价下浮8%计价,再按本次报价下浮率核算。
问题八:
合同专用条款14.1.1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本合同是按总承包控制价作为签约总价的总承包合同,双方同意工程造价最终以图审通过后的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并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办法、结算方式经过财政相关部门审定的结算价为准。本工程的最高控制价以财政评审为准。 21.2 “关于工程预算、结算计价依据:按湘建价[2020]56 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嘉禾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嘉政发【2021】5 号))******事务中心审定的单价、审核确认的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发包人或工程师书面确认的有关指令、通知、工程会议纪要、工程联系单、现场签证及商洽单和相关影像资料等相关工程结算资料,采用清单计价法进行结算。 结合以上三条,本项目签约合同价格(总承包控制价)是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13925.858000万元吗?还是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签约合同价? 本项目的最终结算价以21.2、21.4执行,最终结算价格是否与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或签约合同价无关?
回复: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3925.858000万元,本项目签约合同价格(总承包控制价)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签约合同价。 最终结算价格与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签约合同价)有关,工程结算时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按税前总造价下浮8%计价,再按本次报价下浮率核算。
问题九:
本项目是否不需要提供清单,只需要填写报价汇总表即可?
回复:
本项目投标报价按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编制。
问题十:
“14.1.1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本合同是按总承包控制价作为签约总价的总承包合 同,双方同意工程造价最终以图审通过后的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并根据合同约定的计价办 法、结算方式经过财政相关部门审定的结算价为准。本工程的最高控制价以财政评审为 准。 21.2 关于工程预算、结算计价依据:按湘建价[2020]56 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计 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嘉禾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嘉 政发【2021】5 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按照税前总造价下浮8%计价)。” 请问1、本合同签约总价为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13925.858000 万”吗? 2、是否中标后根据施工图编制的工程预算、结算执行税前总造价下浮8%计价? 3、本项目下浮点位是否仅作为投标报价计算得分的依据,不作为合同和结算依据?
回复:1、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3925.858万元,本合同签约合同价格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签约合同价。2、中标后根据施工图编制的工程预算、结算执行税前总造价下浮8%计价。3、本项目下浮点位作为合同和结算依据,工程结算时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按税前总造价下浮8%计价,再按本次报价下浮率核算。
问题十一:
请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回复: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问题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答疑文件约定为准。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交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9月3日09:00,开标地点不变。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