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川幸福颐养中心(监理)
补充通知(第01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罗川幸福颐养中心(监理)(招标编号:E************002)有关事项答疑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1、请代理明确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谢谢。
答: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请投标人按附件格式填写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资格商务文件”“六、其他资料(如有)”。
2、本项目层数多少?建筑高度多少米?
答:本项目共4栋建筑,层数均为地上5层,其中2#楼另有地下1层;建筑高度均为21.2米。
3、本项目要求配备监理部人员5人,太多了。 理由:按2018.11.1执行的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一般房屋建筑工程10000平方米(含)~30000平方米配备4人即可。 建议:删减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二、补充通知部分”第3条。
4、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那么请确认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填写“0元”还是“15000元”?
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5000元。
5、招标文件第17页项号48的8“...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增派管理人员,但费用不另增加”,建议修改为“...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增派管理人员,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6、问题:招标文件第69页2.1.2(29),第77页9.2.4(8)包含“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 理由:本项目监理费仅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并且是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以建安结算造价为计费额计取并调整本项目监理费,施工监理阶段不含“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 建议:删除“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或修改为“若需监理人提供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服务,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
答: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招标文件中与此条款冲突的内容以此条款为准。
7、招标文件第72页6.2.2、6.2.3、6.2.5及第76页9.2.3(1)“...本次监理服务费不追加延期费用...”,建议按2012年版监理合同范本“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8、招标文件第76页9.2.3(3)4.2.3、(4)6.2.6,建议按201******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二、补充通知部分:
1、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调整为:可将国家相关计费标准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624220元。
招标文件中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的参考依据及费用金额均按本条调整。
2、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协议书”“五、签约酬金”中第1点内容调整如下: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相关计费标准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624220元。
在工程施工期间,监理费按照施工合同价为基数调整,计算式为624220元×施工合同价÷******元。结算时,监理服务费按施工结算价为基数调整,计算式为624220元×施工结算价÷******元。
3、本项目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调整如下:
岗位名称 |
人数 |
最低资历要求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2人 |
满足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人员备案要求 |
专业监理员 |
1人 |
满足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人员备案要求。 |
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调整为2025年8月29日9时30分00秒。
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3日
附件: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1)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
(2)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投标文件存在投标须知第1.4.4款规定的雷同情形之一。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