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行政事业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台县行政事业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单位)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412-331023-89-01-144548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自筹100% ,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建安费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元整,建设规模:本次工程实施范围包括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天台县行政事业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的全部工程。
2.2招标范围:天台县行政事业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所包含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
(1)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及标准件、并网柜、电缆、桥架、辅材等采购。
(2)项目前期手续(含项目备案、多点低压接入方案)、设备采购、建设施工、试运行(3个月)、服务(含竣工验收)、5年光伏运维(不含试运行期,具体以投标人承诺为准)、质保期服务、并网服务等。
(3)工程施工(包含可能存在的原屋面清理、修复、加固、除锈、防水等)、调试、检测、 试运行、验收、发电并网运行交付使用、培训、备案、维保及质保期的保修,并协助发包人办理各点位电费收取手续等相关业务。
配合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配合结算审核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具体监理工作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2.3监理服务期限:施工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24个月止,保修阶段的监理也属监理工作内容但不计入服务期。如委托人因各种原因需对施工计划工期作调整,监理人可适当调整监理计划,但这种计划调整以不影响监理服务质量为前提,并须经委托人批准。委托人对工期的调整,监理服务期也应作相应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 。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9 月 11 日 09 时 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6.2工程保函(非电子保函系统)其原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 。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 天台县赤城路281号 地址:温岭市万昌北路服务业大厦8楼
联 系 人: 王天雨、周涛 联 系 人: 朱斌斌、陈 浩
电 话: 0576-****** 电 话: ******
邮 箱: / 邮 箱: ******2@qq.com
行业主管部门:******改革局 0576-******
2025年8月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