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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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招标编号:E************001 项目名称:灌阳县城区综合改造一期(绕城路、滨江西路沿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公告日期:2025年8月11日 二、更正(澄清)信息
更正(澄清)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澄清)内容: 1.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0.1.1类似项目原内容为空,现澄清为“类似项目是指:自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2.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0.1.2 不良行为原内容为空,现澄清为“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不良行为(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或广西建筑市场桂建云平台记录为准)。”。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的2.1.3资格评审标准的(四)技术负责人情况的第二点原内容为:“(2)技术负责人专业(满分 5分) 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得 5 分。”现更改为:“(2)技术负责人专业(满分 5分)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 5 分。” 4、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的“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 % ”现更改为:“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结算造价的 2 % 。” 更正(澄清)日期:2025年8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澄清)内容的,作相应更正(澄清),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回复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灌阳县灌阳镇建设路22号 联 系 人:蒋言 电 话:0773-****** 2、******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临桂区世纪东路奥林匹克花园·巴塞香墅619号 联 系 人:秦艳玲 蒋明慧 电 话:******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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