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呼玛分公司-呼玛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次补充设计)施工第三标段-生态合金格室项目
1.招标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结合《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黑国资产(2019)156号)《电子采购交易规范非招标方式》(GB/T43711-2024)《************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呼玛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次补充设计)施工第三标段-生态合金格室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呼玛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次补充设计)施工第三标段-生态合金格室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CG-******-10151
2.3项目预算: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划采购数量 (单位:m2) | 暂定预算含税单价(元) | 暂定预算含税金额 (含税:元) | 备注 |
生态合金格室 | / | 33000 | 89.6 | 2,956,800.00 | 含税13%增值税专票,含运费。 |
合计 | 2,956,800.00 |
2.4采购内容:采购生态合金格室3.3万平。
2.5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照买方书面通知进行供货。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并且满足采购单位对货物的质量要求。
2.7交货地点: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兴华乡,具体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采购范围: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按设计指标要求的全部指标检测),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天内交付全部材料。
2.10付款方式及时间:合同签订后,先货后款,产品检验合格后,自最后一批材料进场后,3-4月付款至结算价85%,剩余15%待交工验收后拨付。(预计2026年2月完成交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有招标设备制造和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制造商不得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同时授权两个或以上的代理商(经销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和代理商(经销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性授权文件,并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
(1)投标企业是具有生态合金格室生产能力的工厂;
(2)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近一年内签订单笔金额300万以上合同至少3笔以上;
(4)近一年通过各招投标平台中标5次以上;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倒推)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8月2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2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须缴纳招标文件费,缴费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意向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供招标人审核:
(1)营业执照;
(2)如为代理商(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性授权文件和制造商营业执照;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日倒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
4.2报名时需将以上4.1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并上传。
4.3招标文件费缴纳事宜
招标文件费:0元
4.4投标保证金收取
汇款账号:
******有限公司呼玛分公司
开******有限公司呼玛县支行
账 号:************81
缴纳保证金(2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万******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上传至相应位置。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账户信息等与投标人名称、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信息必须一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24日00时******银行实时进账单为准)。
投标保证金退还及其他注意事项:
(1)电汇须注明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银行投标保证金是否存在退汇的情况。
(******银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此款项的时间为准。
(4)未中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于中标公示发出后5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供应商交易保证金于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退回。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08月21日00时00分起至2025年08月24日00时00分止。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黑龙江大兴安岭呼玛县三卡乡龙建项目部。
5.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5.4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08月24日00时00分,黑龙江大兴安岭呼玛县三卡乡龙建项目部。
5.5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除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纸质材料外,须提供投标文件扫描件电子版U盘一份,在递交投标******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不予受理。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7.其他说明
7.1开标时如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投标活动中止。本项目流标。
7.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中标人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人所供产品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7.3收费标准:
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银行******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50万元以下 | 按200元/次收职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500元/次收取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2000元/次收取 |
500万元(含)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
补充说明
(一)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二)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
7.4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平台中标服务费(由睿采网)收取)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代理公司收取),请各潜在供应商熟知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的组成。
8.竞价安排
8.1竞价时间:2025年8月24日9时00分 至 2025年8月2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8******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进行注册、报名:
(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上发布。
9.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自动按照报价由低到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采购人将会重新招标。最终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10.其它说明
10.1请各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本竞价采购文件中的所有要求。
10.2未通过报名资料审核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
11.声明
11.1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意向供应商报价、以及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11.2 供货期内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后,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通知到货时间交货,除非成交供应商有充分理由,征得采购人同意,否则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11.3中标人若有违约或不能保证需求单位供货需求,需求单位对中标单位评价为不合格的或信誉较差的,将被列入供应商资源库中黑名单或不诚信单位,将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执行。
12.本公告存在异常监督管理人:刘振宇 联系方式:******
13.采 购 ******有限公司呼玛分公司呼玛分公司
地 址: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三卡乡
联 系 人:阎思铭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