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就2025年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省级核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ZB-[2025]-0815
2、项目名称:2025年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省级核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70000.00元
最高限价:47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ZYZB-[2025]-0815 |
2025年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省级核查项目 |
470000.00 |
470000.00 |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2025年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省级核查工作(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
5.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核查整治工作全部完成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份(含)以来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査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响应。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网上获取,请供应商将以下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采购文件费转账凭证(公对公转账);邮件中备注委托代理人姓名、电话、邮箱、购买项目名称,包段(如有),逾期将不再受理。
待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将磋商文件回复至供应商邮箱,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未收到磋商文件的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未及时联系导致遗漏者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采购文件费需转入代理机构基本账户,转账时备注“XXX项目文件费”)。
******有限公司
******银行郑州翰林国际支行
银行帐号:4111 6899 9011 0005 8614 7
银行行号:******1059
四、响应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9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街道航空港区金港大道中段194号)。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9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街道航空港区金港大道中段194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有限公司》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03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号楼A座5楼
联系人:苟燕涛、陈晓倩、贠爱红、朱登凯
联系方式:0371-****** ******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苟燕涛、陈晓倩、贠爱红、朱登凯
联系方式:03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