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CZC2025-ZB-0761/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8月22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宝鸡市西七路道路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85.759203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84.576549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84.897468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9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陕************;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苗龙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陕************;
******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斌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陕************;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二;
******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综合得分排名第三;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公室马超,电话:029-******。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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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虢十路3号
联系人:段宇泽
电话:******
电子邮件:/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
联系人:乔楠、王莉、李峻豪
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