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合财综〔2020〕837号)等文件规定,为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事务所作为局法律顾问,并由其指派1至2名专门律师提供具体法律服务。现将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法律顾问服务
2、项目地点:瑶海区
3、项目单位: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
4、项目概况:
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现公开选聘法律顾问服务机构。本项目旨在通过引入专业法律力量,为分局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提供全流程法律支持,重点保障环境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及案卷审查、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代理等核心工作的规范开展,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增强环境监管公信力。
本项目要求法律顾问机构具备深厚的环境法专业积淀和丰富的政府法律服务经验,能够高效响应分局法律需求,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瑶海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5、资金来源:区级财政拨款
6、项目概算:4万元(公告价格)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半年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剩余价款在合同到期后根据最终服务质量得分支付。
总支付金额=合同总价*服务质量得分/服务质量总分。服务质量总分为100分,得分采取扣分制。无正当理由,未按照分局要求时限与形式提供法律服务的,一次扣1分。服务质量得分90分及以上,分局即按合同总价支付。
8、合同期限:对此类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采购文件已明确、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分局与中标服务律所可约定一招三年,首年合同履约完成,经分局年度考核合格,可分年续签采购合同(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9、投标人资格要求:
******事务所,具有执业许可证且许可证有效,指派专职律师持有律师执业证(法律职业资格A类);
(2)在合肥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3)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无行贿犯罪记录及重大执业处罚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招标目标:确定符合条件的1家承接服务主体。
二、报名单位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3、报名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承接服务主体,不得确定为中标单位: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报名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报名单位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承接该项目后若发现存在上述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局将不对投标人进行招标。
(1)报价文件、法人签字及印章不全;
(2)未按要求格式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3)文件为传真件;
(4)报名单位之间有恶意或虚假要约行为;
(5)文件失实;
(6)投标文件未密封;
(7)法人没有到场或委托人没有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的(需加盖公司公章)。
三、服务内容
1、法律咨询:为分局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签订等提供法律意见(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解答日常行政执法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2、文件审查:审查分局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文书;审查案情重大、程序复杂的行政处罚案卷;审查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
3、草拟文书:协助分局草拟有关合同、章程等法律事务文书。
4、案件支持:代理分局复议、诉讼案件;代理参与非诉讼活动;协助处理环境信访中的涉法事项;参与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的法律论证。
5、法律培训:经双方沟通可开展生态环境专题法律培训,提升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6、双方约定的其他法律服务项目。
注:以上全部服务内容均包含在本项目预算内,分局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如诉讼代理费等)。
四、报名方法及要求
1、评审时间:2025年8月26日上午9:00。
2、评审地点: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会议室(瑶海建设大厦2楼)。
3、报名材料投递方式:请于2025年8月25日17:30前,将报价及相关资格材料密封送达至瑶海建设大厦2楼。投标材料须密封于不透光的文件袋中,并加盖骑缝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不接受传真报价。
4、开标时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响应报价函;
(2)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拟派团队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等专业资质材料;
(4)具体服务方案或合同(含权利义务、收费办法、工作机制、服务项目、响应时间、质量保障措施等,若服务方案中指派两名专门律师提供服务,则需对两名律师的服务优先顺序、具体分工作出详细规定);
(5)无违规承诺书;
(6)其他认为必要的证明材料。
注意: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五)供应商确定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由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3人以上评价小组对报名单位进行综合评分法评审,对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就团队专业性、服务方案质量、报价合理性等诸多因素进行评审打分,合同授予评分结果最高者。(综合评分表详见附件1)。
(六)本项目报投标总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含有所投服务的所有材料、劳务费等,及指导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一切费用,不因具体项目内容变更而调整,招标人后期不再追加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风险。本项目总预算为4万元,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超过4万元。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202室(瑶海区建设大厦2楼)
联系人:张珩
联系电话:0551-******
附件:
合肥市瑶海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