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报来《关于转报审批诏安县西姑山************办公室〔2025〕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407-350600-04-01-441617),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诏安县东西溪河道工作站。
二、建设地点:诏安县西潭镇新安村。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西姑山水库坝址位于诏安县西潭镇境内的东溪干流,新安大桥上游约450米,赤水溪汇入口上游约400米处。工程由闸坝段、鱼道段、溢流滩段,两侧坝肩段及控制室组成,坝型采用气盾坝,本次拟对高铁铁路桥至南捷大桥下游200米河段进行清淤整治。
工程任务为灌溉、供水,等别为小(1)型Ⅳ等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消能防冲洪水标准为5年一遇。水库正常蓄水位5.60米,死水位2.10米,设计洪水位8.75米,校核洪水位10.41米。水库正常库容77.38万立方米,设计库容352万立方米,总库容548万立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0655.7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除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筹措解决。
五、建设期限:施工总工期20个月。
六、节能减排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节能减排方案,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节能减排措施,确保做好节能降耗工作落实。
七、招标内容: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消防、抗震、人防、环保、文物保护、维护社会稳定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和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
十、项目建设单位原则上应提前30日,发布项目招标计划。
接文后,请抓紧办理相关基建手续,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三同时”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此件主动公开)
******委员会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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