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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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3,710,200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峨眉山市林下中药材及经济作物种植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补遗(01)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3.1.1资质要求: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施工单 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或农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更正为“3.1.1资质要求: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施工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或农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四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为牵头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牵头均可),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中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宜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更正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三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为牵头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牵头均可),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中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宜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25日。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以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五、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9月8日10时00分。 六、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及要求不变。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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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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