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环市2025年S203省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的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玉环市2025年S203省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A************001******委员会评审,确定玉环市2025年S203省道路基路面养护工程的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 | ||
企业名称 | ******有限公司 | |
中标价 | ******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安全目标 |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
工期 | 90日历天 | |
项目经理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项目经理姓名:刘罡宏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浙************ 高级工程师:G******05 | |
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 | 李军阳 | |
安全负责人姓名 | 王俊翔 | |
否决投标的情形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 | 被否决原因 | 被否决依据 |
******有限公司 | 在第一信封(商务及养******委员会评审认为未体现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同意更换的明确意见,经评审附的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规定,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 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1条款作否决投标处理。 |
公示时间:2025年07月04日~2025年07月07日
异议渠道和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管理中心,受理电话:0576-******
投诉、举报受理部门:玉环市交通运输局,受理电话:0576-******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管理中心(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交通运输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