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仓盐纬一路(霸桥路)东段道路至高墙门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仓盐纬一路(霸桥路)东段道路至高墙门道路工程 已由******改革局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舟山市定海区交通运输局以定交〔2025〕73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
舟山交通网(******/)、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街道中心地块北部,项目北侧与S308平交;南侧与盐纬一路(霸桥路)东段道路平交;西侧为舟山市定海区盐仓地块,东侧为舟山市定海区盐仓地块。项目定位为二级公路(兼顾市政功能),设计速度 40km/h,路基宽度20m。项目起点与盐纬一路(霸桥路)东段道路(盐纬一路被交桩号K0+575)平交,路线起点桩号K0+000,终点与S308(S308被交桩号K10+850)平交,并与对向高墙门路共同组成十字交叉,路线终点桩号K0+181.85,本项目全长0.182km。
2.2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及管理、养护设施等。
2.3本次招标为一个施工标段,施工计划工期:300日历天(1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独立法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规定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k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_______/______。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当期及上一期均为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最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其他要求: 无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网址为:(舟山市数字招标交易系统)******:8181/TPBidder/memberLogin。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 8 月 21日至2025年 8 月 27 日。
4.3未取得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并取得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 数字证书。操作网址为:(浙江省统一主体库) ******/tspbidder/memberLogin。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 ******98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将通过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 9 月 10 日9时0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操作网址为:******:8181/TPBidder/memberLogin。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招投标方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交通网(******/)和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盐仓兴舟大道396号1幢二楼
联系人:顾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街道海莲路97号
联系人:林女士
电 话:0580-******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施工标段 | 1.投标人应 具备独 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级及以 上资质;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 致。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最低要求 |
施工标段 | 承诺提供不少于9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银行存款证明。 )。
******银行级别:国有或股 份制 ******银行县(区、 市)******银行。 |
标段 |
业绩要求 |
施工标段 | 自2020年7月1日 (实际交工日期为准) 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的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公路(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 工程的施工 。 |
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2020年7月1日以来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项规定。
2、上述业绩若为大中修或小修保养工程的均不予通过。
标段 |
信誉要求 |
施工标段 |
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及1.4.4项情形。 |
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担任过二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公路工程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 (专业及等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口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3、拟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 理 (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1、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口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 |
安全负责人 |
1 | 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口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类)。 |
注:1.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本解释仅适用于项目经理有无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机电工程的结束时间以完工证书上的业主认定的完工日期为准。房建、绿化工程等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 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 “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4. 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5项规定。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 有“在建合同工程 ”,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 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
3、“在建合同工程 ”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4、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项规定。
5、上述业绩若为大中修或小修保养工程的均不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