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
根据《西藏自治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藏财教〔2018〕76号)和《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拉科******学院根据指南要求结合本通知的相关要求,组织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1.每个项目除牵头单位外,其他参与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法人单位。项目牵头单位应承担主要科研任务并具有相应的能力,切实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二)项目申请人(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1.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珠峰英才”计划、“拉萨英才计划”引进人才可适度放宽),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研究方向须与申报项目研究方向一致,具有开展所申请项目研究的能力。国家公务员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或参与人(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序列公务员除外)。
2.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或参与市本级项目数不超过3项,其中主持项目不超过2项。
3.在限制申报项目期内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或参与人申报本年度项目。项目负责人当前应无逾期未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4.申请人和参与人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失信名单。
5.在限制申报项目期的人员和逾期未报送项目验收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或参与人申报2026年度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
6.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将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7.鼓励女性科研人员、青年科研人员、引进人才(含援藏人才)申报或参与项目。
(三)申报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1.符合国家、自治区、拉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申报的项目对拉萨经济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
2.申报的项目当年未获得市财政其他专项资金资助。
3.申报的项目未获得过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
4.申报的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二、推荐与审核要求
************学院审核材料完整性后,于9月12日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科研处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和逾期材料。
************学院。
******学院组织项目申报人于9月22日******学院+姓名+申报题目。
(四)科研处将全校项目汇总,并将项目汇总表及项目申报书在9月24日前内报送于市科技局指定项目受理处。
三、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一)项目申报书。包含诚信承诺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拉萨市科技计划项目预期成果应用情况报告等(详见附件)。
(二)申报单位资质证明。营业执照(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三)项目负责人资历证明。身份证、职称、学历等、“珠峰英才”计划引进人才证明等。
(四)联合申报协议。明确任务分解、考核指标、经费分配比例和产权归属等。
(五)材料应统一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受理地点与联系方式
******办公室
(二)邮箱:******
(三)联系人及电话:
拉穷:******
索朗吉宗:******
马泷雨:******
附件2.2026年度拉萨市科技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申报材料形式审查要求
******大学科研处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