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银海区“解困保”综合保险的意向公告
我局拟于2025年8月为全银海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人群购买“解困保”综合保险,预算约为38.7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投保人数为准,保险期为2025年8月-2026年7月),采购的险种及保险金额如下:
一、特困供养人员综合保险:参保对象为银海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含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津贴(含疾病、意外)两个保险责任,保险费为每人每年90元,由银海区本级财政统筹资金解决。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额最高为 6000 元;附加住院津贴(含疾病、意外),保险金额为50元/天,疾病住院最高给付9000元/年,意外住院最高给付9000元/年。
二、低保对象综合保险:参保对象为银海区城乡低保对象,区别男女、年龄段实施保险责任,含重大疾病保险、住院津贴(含疾病、意外)和意外医疗保险等三个保险责任。保险费为每人每年45元,银海区城乡低保对象参保费由市、区级财政按1:1比例承担。重大疾病保险,男性保险金额18—60岁最高为5000元、1—17岁及60岁以上最高为2000元;女性保险金额18—60岁最高为5000元、1—17岁及60岁以上最高为2000元;附加住院津贴(含疾病、意外),被保险人为18—60岁在享低保对象,保险金额为30元/天,疾病住院最高给付5400元/年,意外住院最高给付5400元/年。
凡有意向的单位,请于2025年8月19日18:00前提交以下资料:1.单位简介;2.《营业执照》复印件;3.《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复印件;4.承保人数1000人及以上的保险业务案例,提供保险合同或中标书复印件,内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以上各类证件及其他各类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意向单位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及赔偿责任,我局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报价材料可通过邮箱发送,也可提交密封的纸质资料。通过邮箱发送的材料需原版扫描保存为pdf格式,******。邮件文件名称为:北海市银海区“解困保”综合保险项目报价材料——xx公司。
联系单位:北海市银海区民政局,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北海市银海区民政局(银海区政府大院2号楼209室)
北海市银海区民政局
2025年8月12日
我局拟于2025年8月为全银海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人群购买“解困保”综合保险,预算约为38.7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投保人数为准,保险期为2025年8月-2026年7月),采购的险种及保险金额如下:
一、特困供养人员综合保险:参保对象为银海区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含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津贴(含疾病、意外)两个保险责任,保险费为每人每年90元,由银海区本级财政统筹资金解决。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额最高为 6000 元;附加住院津贴(含疾病、意外),保险金额为50元/天,疾病住院最高给付9000元/年,意外住院最高给付9000元/年。
二、低保对象综合保险:参保对象为银海区城乡低保对象,区别男女、年龄段实施保险责任,含重大疾病保险、住院津贴(含疾病、意外)和意外医疗保险等三个保险责任。保险费为每人每年45元,银海区城乡低保对象参保费由市、区级财政按1:1比例承担。重大疾病保险,男性保险金额18—60岁最高为5000元、1—17岁及60岁以上最高为2000元;女性保险金额18—60岁最高为5000元、1—17岁及60岁以上最高为2000元;附加住院津贴(含疾病、意外),被保险人为18—60岁在享低保对象,保险金额为30元/天,疾病住院最高给付5400元/年,意外住院最高给付5400元/年。
凡有意向的单位,请于2025年8月19日18:00前提交以下资料:1.单位简介;2.《营业执照》复印件;3.《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复印件;4.承保人数1000人及以上的保险业务案例,提供保险合同或中标书复印件,内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以上各类证件及其他各类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意向单位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及赔偿责任,我局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
报价材料可通过邮箱发送,也可提交密封的纸质资料。通过邮箱发送的材料需原版扫描保存为pdf格式,******。邮件文件名称为:北海市银海区“解困保”综合保险项目报价材料——xx公司。
联系单位:北海市银海区民政局,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北海市银海区民政局(银海区政府大院2号楼209室)
北海市银海区民政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