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4年度下半年全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我局开展了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活动,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模式,按照不低于20%抽查比例,随机抽取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在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项目,依法必招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等工程项目,共抽取4个被查项目。随机抽取的4名检查人员通过座谈问询、查阅资料、当面反馈检查意见等方式进行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总体情况良好,检查到的项目均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各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基本规范,基本能够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未发现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条款。检查中发现的轻微问题采取现场纠正的方式立行立改,一般问题当场反馈限期整改。
二、发现的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经梳理归纳,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档案制作不严谨。存在个别项目发包初步方案负责人签名为打印。
(二)政策法规执行不到位。个别项目存在代理负责人与本项目组人员组长不一致。
(三)档案资料归档不完整。多数项目存在评委抽取表未装订的情况;部分项目存在缺少招投标报告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及时做好抽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我局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督促整改,确保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未被抽查到的项目建设单位也应对照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排查整改,暂未发现相关问题的也要引以为戒,确保在今后的招投标活动中不出现类似的问题。
(二)切实提升业务水平。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监管人员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各方主体要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全面贯彻国家、省市 关于营商环境、招标投标等文件要求,坚决抵制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依规、合法,促进招投标市场规范有序、健康良性发展。
(三)全面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健全招标人招标投标内部控制制度,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招标人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义务,确保发布的招标文件依法合规,强化招标人对招投标过程中重点环节的内部控制与管理,切实落实招投标活动招标人负责制。
(四)强化招标代理机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亭湖区内从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管,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监管长效机制,对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从严抓实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一标一评”制度。对监管过程中发现招投标各方主体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叫停、依法纠正查处。
盐城市亭湖区数据局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