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5.99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5.99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株洲市芦淞区发展和改革局******有限公司5.99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证明》(芦发改备〔2024〕2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或标段名称(以下简称:招标项目):******有限公司5.99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高科园航空路100号。
2.3******有限公司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面积约59000平方米,装机容量为5990.04KW,主要设备为光伏组件、逆变器、并网柜等。预计建成后,年均发电量约521万KWh。运营模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并网电压:10KV。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含加固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建筑工程(含加固工程)、安装工程、调试并网送电等EPC交钥匙总承包建设,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光伏场本体、厂区集电线路、支架及电气设备基础,光伏电站站内围栏施工、配电房中开关柜及设备、高低压配电开关设备、电气二次(综自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含环境监测站)、在线智慧平台,在线视频监控,场站数据接入长江智慧本部数据中心设备、钢格栅检修通道,清洗管道(带保温),红外抄表系统,AGC/AVC系统,SVG,五防系统(10kv以上并网电站需要),满足供电公司“四可”要求的设备,安全工器具、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不具备存放条件的扣款后续自主采购),气象站等及并网线路的工程勘测、设计(含初设及详勘)、并网接入手续办理及批复、设备及材料采购、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已有建筑物加固、换瓦、屋面修缮、屋面落水管道修缮、屋面水沟清淤、地面场平、厂区内引水取电计量系统、现场配置数据采集柜和所需要的光纤、屋面检修步道、设备安装调试工程(含调试、培训、试运、性能试验行等)、消缺、性能保证、验收考核、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招标人企业宣传标识标牌及安全标识标牌、电网提出的整改意见措施费等一揽子工作,以及试运行验收通过后的质保责任和缺陷修补、本工程相关的各专项并网前电力验收、并网及相关手续办理、电网公司对接、业主单位相关协调等全部工作的“交钥匙工程”,达到招标人达标投产要求并通过招标人验收。关于招标范******有限公司 5.99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产权方认可。)
2.5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和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光伏发电项目工程验收规范标准》(GB/T50796-2012)、电力行业工程质量标准和本项目建设验收要求。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要求五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银行资信证明。
3.1.3设计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方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体装机容量3MW 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或工程总承包(承担设计任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为招标工程)、合同扫描件,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为准。)
3.1.4施工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方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体装机容量 3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承担施工任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为招标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资料(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建设单位签字之日或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时间为准。)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未在“信用中国”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①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等证书中的一个,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但不得同时兼任;②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一个单体装机容量3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业绩;③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一方的在职人员担任)。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①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一方的在职人员担任)。
3.1.9施工机械设备:满足施工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1)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除外)在投标阶段不作资格性要求,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规定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5日9 :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改革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31-******。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街道新马南路266号新马金谷三期C1栋5楼562号 | 地 址: | 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5楼 |
联 系 人: | 施女士 | 项目负责人: | 周冬连 |
项目组其他成员:张勤、张志勇、张世文 | |||
电 话: | ****** | 电 话: | 0731-******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