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马铺乡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马铺乡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程(二期)已由******改革局以云发改审[2025]4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马铺乡枧河、客寮******小学)、坪水、下庵(博史古)、峰头、大坪(大坪溪)、泮坑、粗溪(西山埔)、新楼、杉脚等12个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对云霄县马铺乡峰头村、大坪村(大坪溪)等12个村实施污水收集及处理。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13座,总处理规模为820 m3/d,敷设污水收集与处理管网(DN100-DN200)总长度约7080米,破除及恢复路面约19847平方米,并配套相应附属设施;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261.88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6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厂;直径1.5米以下污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污水处理,日处理量<3万吨,且管径<0.8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含暂列金440000元)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其他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注: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4日 18:00:00至2025年9月8日 09: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的取值区间为8.00%- 12.00%)(含8.00%,不含12.0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9月8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址:云霄县马铺乡马铺圩1号,邮编:3633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城投碧湖城市广场3号楼3层,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吴志强、章丽梅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
联系电话:400-85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改革局
地址:云霄县云陵镇元光路60号、云霄县政通路1号县政府办公大楼3楼
联系电话:059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霄县新体育场对面(广电大楼群楼)一楼开标室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