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1-7号楼维修改造项目——弱电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唯一标识码:(************94134Az7AK112001)
1.招标项目公示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1-7号楼维修改造项目
******有限公司1-7号楼维修改造项目——弱电工程
标段编号:E210882ET******001001
公示开始日期:2025年08月19日 公示结束日期:2025年08月22日
发布媒介: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评标情况
2.1 中标(定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 序 中标(定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评标得分 排 名
******有限公司 ******.84元 合格 25 94.03 第一名
******有限公司 ******.69元 合格 25 79.82 第二名
******有限公司 ******.40元 合格 25 76.69 第三名
2.2 中标(定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 序 中标(定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有限公司 徐扬 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辽************)
******有限公司 王金凤 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辽******9697)
******有限公司 高鹏 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辽************)
2.3 中标(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 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有限公司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专业承包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
******有限公司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专业承包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
******有限公司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专业承包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4.其他公示内容
4.1 废标单位及废标原因
4.2 其他公示内容说明: / 。
5.监督信息
******改革局,负责人:李先生,联系方式:0417-******。
2.招标负责人:王华春,联系方式:0417-******。
6.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财政局后楼 地 址: 营口市金牛山大街东139号(中小企业园内)
联 系 人: 宋柏 联 系 人: 王华春
电 话: 0417-******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