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院信息化建设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二楼招标部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 年9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JZG******044
项目名称:******学院信息化建设第三方咨询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
01包组(监理)最高限价:服务费以固定费率的形式计算费用,结合实际情况并参照《辽宁省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支出标准规定(试行)》(辽财预〔2021〕54 号)相关要求,最高费率限价2.7%。供应商须对采购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费率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年度内服务费率确定后,服务期内所涉及的项目依据各单体项目单独执行合同,单独结算。单体项目服务费=收费基数×中标费率;(监理费收费基数为:合同造价)
年度服务费=Σ单体项目服务费。不足两仟元按两仟元支付。
02包组(造价)最高限价:服务费以固定费率的形式计算费用,结合实际情况并参照《辽宁省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支出标准规定(试行)》(辽财预〔2021〕54 号)相关要求,最高费率限价1%。供应商须对采购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费率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年度内服务费率确定后,服务期内所涉及的项目依据各单体项目单独执行合同,单独结算。单体项目服务费=收费基数×中标费率×控制价精准度;(控制价精准度为实际中标价与控制价差异程度,当中标价超过±40%及以上时,控制价精准度为固定值0.8)。(造价服务费收费基数为:单体项目造价)
年度服务费=Σ单体项目服务费。不足两仟元按两仟元支付。
采购需求:
01包组(监理):监理单位,主要针对于软件开发、综合类信息化建设项目预算金额超过5万以上的项目,负责提供我院各信息化建设的监理服务,依据《GB/T 19668.1-2014信息技术服务监理 第1部分:总则》等相关监理工作标准,对我校相关信息化建设项目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在监理服务范围内,依据国家有关信息系统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工程建设相关文件,主要负责实施过程监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项目变更管理、验收环节管理等并出具相关监理报告(含验收部分)。确定2家入围供应商对该包组内容提供工程监理服务;
02包组(造价):造价单位,主要负责编制项目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并出具相应的造价咨询报告,确定2家入围供应商对该包组内容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框架协议期限为1******学院认可后,双方协议期限可以延长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含残疾人福利企业及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2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01包组(监理):无
02包组(造价):供应商须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发【2021】7号)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2025 年8月18日至 2025 年8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室(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每包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 年9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逾期送达、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文件的开启
时间: 2025 年9月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材料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材料不全者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十、对本次征集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征集单位信息
******学院
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洋河大街30号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号楼2-9丹景俪城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范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