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湖泊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HBQJ-202507SL-******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QJ-202507SL-******1 | ||||||||||||||||||||||||||||||||||||||||
1.招标条件 | ||||||||||||||||||||||||||||||||||||||||
******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位于潜江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潜江市黑毛潭、平艳湖、莫家潭、何家潭、借粮湖、返湾湖、郑家湖、大苏湖、牛湾湖、五支角湖、青年庵垸、田家湖、杨林垸、鲁家垸等14个湖泊进行系统性生态修复和开发,治理总面积1.54万亩,主要完成湖泊岸线治理、湖泊截污控污、生态修复、水系连通以及智慧湖泊等工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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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发包,主要完成本项目的勘察、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配合竣工验收、移交及档案文件管理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档案信息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9-20 合同估算价:29097.1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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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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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条件: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②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水利行业(灌溉排涝和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④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满足①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根据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工作分工满足②至④资质条件。)
(2)财务要******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银行资信证明。
(3)人员资格要求:①拟任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拟派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④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联合体中承担施工的联合体成员一方提供)。⑤施工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格式自拟)。 ⑥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联合体中承担施工的联合体成员一方提供)。 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累计满足以上人员资格要求。
(4)业绩要求: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前推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或者类似设计项目或者类似施工项目业绩。①类似项目:类似水利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②类似设计项目:类似水利工程的设计项目;③类似施工项目:类似水利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附证明资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工程总承包能力。(如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上述要求即可)。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2)联合体最多允许3家单位组成。其中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需要由牵头人在系统中选择联合体成员并由联合体成员在系统中进行确认,且确认工作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3)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标段,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他要求:①拟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指“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指“施工项目经理”)。③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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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8月16日至2025年08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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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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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见:湖北省电子******管理局 投诉联系人:张科长 投诉电话:0728-****** 地址:潜江市紫月西路10号 邮编:43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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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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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5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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