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热带农业科学研究院
关于公开遴选“三亚市天涯区2025年推广优质稻及机械化生产项目”无人机施肥打药供应商的公告
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工作要求,通过实施优质稻及机械化高产高效生产,推进优质水稻新品种推广及水稻种植现代化进程,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保障粮食生产安全。三亚市热带农业科学研究院承担的“三亚市天涯区2025年推广优质稻及机械化生产项目”,现对项目无人机施肥打药供应商进行公开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三亚市天涯区2025年推广优质稻及机械化生产项目无人机施肥打药服务
实施期限:2025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
预算金额:27万元(人民币)
服务地点:三亚市范围内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二、项目要求及内容
序号 |
项目 |
实施内容 |
推广数量 (亩) |
备注 |
1 |
无人机配方施肥 |
选择水稻孕穗期前,通过无人机撒施配方肥10kg/亩 |
1200 |
包含配方肥 |
2 |
无人机统防统治 |
根据水稻生长情况,进行无人机病虫害防控,靶标2种病虫害 |
4000 |
包含药剂 |
三、申报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明确具体实施团队,团队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组成数量不少于4人;
(五)具有承担水稻无人机飞防服务相关项目的经验;
(六)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可以转包、分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提交材料
(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农药经营许可证等资料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商业信誉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承诺函;
(四)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五)项目实施团队成员(明确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六)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七)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八)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九)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十)提供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查询截图(提供公告发布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报价所提供的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留存。
五、评定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六、报价截止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价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8月20日
(二)报价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教育巷1号
(三)报价方式:将电子报价材料、纸质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放入密封袋中密封,并在封套封口处盖章或签字,于2025年8月20日17:00前报送至指定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院有权不接收。
七、公告方式
遴选结果经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农村局官网发布公示。
八、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供应商后,由中标供应商与三亚市热带农业科学研究院签订合同,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以合同为准。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预算金额27万元,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必须根据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等资料编写响应文件。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所投货物的技术指标、证书资料等进行核查,如发现与其响应文件中的描述不一,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3.供应商不能低于成本价恶意报价。如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货物及服务质量经检测不符合要求,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4.采购人有权拒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并要求整改,中标供应商拒不执行或整改还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可以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终止合同,并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三亚市热带农业科学研究院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教育巷1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898-******
特此公告。
三亚市热带农业科学研究院
2025年8月18日
报价材料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一 |
团队技术水平(10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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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拟安排的项目主持人情况(仅限1人) |
5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承担水稻飞防服务类似项目的经历,且为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此基础上进行评分。 1.曾主持类似项目,得5分; 2.曾参与类似项目,得2分; 3.未参与或主持类似项目,不得分; 以上情况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2025年任意二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及参与或主持项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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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主持人除外) |
5 |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中,1名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得0.5分,1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得1分,1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得2分,以此累加,满分5分。 以上情况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2025年任意二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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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技术方案(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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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实施 方案 |
40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项目背景分析、工作内容、技术路线、时间和人员安排、资金使用、预期成果等)进行综合打分。 1.方案内容详实,技术路线可行,具体步骤及解决关键性问题的研究途径详尽并具有可操作性,资金支出合理、预期成果完整的得40分; 2.方案内容比较详实,技术路线比较可行,具体步骤及解决关键性问题的研究途径比较详尽,可操作性较强,资金支出较合理、预期成果比较完整的得30分; 3.方案内容基本详实,技术路线基本可行,具体步骤及解决关键性问题的研究途径基本合理,资金支出基本合理、预期成果基本完整的得20分; 4.方案内容不太详尽,技术路线欠缺可行性,具体步骤及解决关键性问题的研究途径欠缺合理性,资金支出欠合理、预期成果欠缺完整性的得10分; 5.不提供不得分。 备注:实施方案应当包括项目背景分析、工作内容、技术路线、时间和人员安排、资金使用、预期成果等内容,每缺一项扣6.6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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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业绩实力(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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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相关业绩材料 |
20 |
投标人近两年承担过类似项目,具有实施经验的,每个项目得分5分,最高得20分。 需提供项目合同书或立项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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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投标报价(30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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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报价函 |
30 |
报价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的,为有效报价。超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保留二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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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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