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石墨烯清洁取暖替代改造中央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我区对2023、2024年度石墨烯清洁取暖替代改造项目组织了验收。根据《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石墨烯清洁供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中央补助资金用于石墨烯清洁取暖替代改造项目使用实************发改委关于做好石墨烯清洁取暖替代改造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哈清洁取暖办[2025]17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定的我区资金补助项目由区发改局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发改局反映,并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信息、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企业名义反映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8日-2015年8月22日
受理部门:区发改局
受理时间:8:30-11:30,13:30-17:00
联系方式:******,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