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花发改投批〔2025〕22号
******人民政府:
《炭步镇关于申请审批产城融合区更新单元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产城融合区更新单元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2-440114-22-01-773135)。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园华路以南、南北街以东、繁华路以北、观绿西路以西。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市政道路整治工程、公共空间改造工程和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其中,市政道路整治约16592平方米,主要包括观绿路整治约3974平方******中学周边道路整治约1720平方米等;公共空间改造约6950平方米,主要包括老人活动空间一改造约2850平方米、老人活动空间二改造约1740平方米、空地整治2360平方米和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道路沿线建筑外立面改造约15273平方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991.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648.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248.08万元,预备费为94.82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
******人民政府统筹管理。
五、建设工期。项目施工计划工期为2025年9月开工,2026年3月完成建设。
六、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八、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施工条件;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本批复投资开展限额设计,严格控制造价。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5年6月25日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产城融合区更新单元一期工程
项目代码:2412-440114-22-01-773135
相关附件:
******人民政府:
《炭步镇关于申请审批产城融合区更新单元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产城融合区更新单元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2-440114-22-01-773135)。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园华路以南、南北街以东、繁华路以北、观绿西路以西。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市政道路整治工程、公共空间改造工程和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其中,市政道路整治约16592平方米,主要包括观绿路整治约3974平方******中学周边道路整治约1720平方米等;公共空间改造约6950平方米,主要包括老人活动空间一改造约2850平方米、老人活动空间二改造约1740平方米、空地整治2360平方米和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道路沿线建筑外立面改造约15273平方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991.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648.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248.08万元,预备费为94.82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
******人民政府统筹管理。
五、建设工期。项目施工计划工期为2025年9月开工,2026年3月完成建设。
六、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八、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施工条件;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本批复投资开展限额设计,严格控制造价。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5年6月25日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产城融合区更新单元一期工程
项目代码:2412-440114-22-01-773135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
监理 | |||||||
主要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建筑工程核准为公开招标。 招标核准意见建立在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基本情况表基础上,如果资金来源、资金组成方式或有关费用发生变化,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改革局 2025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