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
二、合同名称:关于复印机的框架协议合同
三、项目编号:************395
四、项目名称:******检察院第一分院框架协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检察院第一分院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淮海西路606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静静(女)
地址:上海上海市宝山区上海市宝山区金石路1688号D-456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立思辰GA9540cdn A3彩色激光多功能复印机(原XC型号 适配WIN、国产系统)
数量: 1.00
单价(元): 4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GA9540cdn
2.合同金额(元):
4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