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便携式彩超采购项目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便携式彩超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全部交货并调试安装完毕
2.交货地点:浙江省杭州市1台,云南省昆明市1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1台,西藏阿里地区1台,四川省乐山市2台,上海市3台,山西晋中1台,山东省潍坊市2台,青海省西宁市1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1台,辽宁辽阳2台,吉林省:白城市1台、通化市1台、长春市1台;河南省:新乡市2台、许昌市1台;河北省:张家口市2台、保定市1台;贵州省贵阳市1台
3.交货方式:物流运输免费送货上门
4.采购预算:650万元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生产型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销售型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技术参数、要求:
采购便携式彩超25台,具体技术、经济要求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5年08月16日- 2025年08月24日
五、反馈渠道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军队采购平台进行意见反馈。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新疆业务工作时间9:30-13:30,16:30-19:30,电话无人接听时请短信留言)
传真:无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高主任
办公电话:0991-******
移动电话:******(新疆业务工作时间9:30-13:30,16:30-19:30,电话无人接听时请短信留言)
2025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