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沂江流域峡江段水生态修复工程答疑澄清说明2
各潜在投标人:
一、峡江县沂江流域峡江段水生态修复工程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决定在项目开标当日召开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投标人宜选派本单位具有相关工程管理经验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补遗文件附件。
二、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补遗文件附件中有关答辩会的注意事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未在规定时间到场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不进入下一步评审,计投标人一次非正常投标,并由招投标监管部门视情形按弄虚作假进行行政处罚。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当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与答疑澄清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请知悉。由此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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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