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勘察设计******委员会以关于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吴发改审发〔2025〕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宁博工招[2025]-010号;
建设地点:位于吴忠市第一生活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建设规模:(一)设备更新工程,含进水闸室、粗格栅间及提升泵房、细格栅间及旋流沉砂池、配水井、选择池、氧化沟、沉淀池、鼓风机房、剩余及回流污泥泵池、污泥脱水间、次氯酸钠加药间;(二)新建污水处理设施;(三)智慧水厂;(四)光伏发电系统。
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
招标范围:吴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在工程开工前进行图纸答疑,设计交底,为弥补设计缺陷或满足工程需要而进行的施工图设计的补充、修改和变更,技术问题处理,施工中设计服务,配合开展施工图图纸送审、图纸答疑和竣工验收,以及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规定的其他设计服务工作等,并符合BIM 技术相关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且需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8-18 18:30起至2025-8-25 18: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等方式安全登录管理;
5.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9-0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建设局,联系电话******
9.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世纪大道565号
联系人:白婷婷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富康商务中心14层11412室
联系人:张宁、张珍槐、张晓莉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