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981-ZHCD-G2025-0011
二、项目名称:******法院食堂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MA1MJE2P8A | 盐城市解放南路58号城中雅苑36号楼 | 98.02(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法院食堂服务项目(二次) ******法院食堂服务项目,供应商在服务期间提供劳务服务保障单位职工的日常三餐供应、公务接待餐及临时供餐需求,为就餐人员提供品种多样化、营养搭配合理化的餐品,并定期提供半成品、熟食产品,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供应商在签订服务合同后5日内报送全体服务人员履历,审核通过并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5日内接手进驻,进入正常服务工作。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派遣人员应配合采购人的正常工作日及加班需求(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确保保质保量按时供餐。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福林、戴勇、周月明、常淳、徐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现行标准的24.6%,本项目代理费用为5361.8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法院(机关)
单位地址:东台市北海路3号
联系人:王凯
联系电话:0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东台市海陵中路六号五楼
联系人:张莉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莉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评分汇总表.xlsx
JSZC-320981-ZHCD-G2025-0011采购文件.doc
******有限公司-中小企业.pdf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