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区城市路灯智慧节能改造项目(一期) 施工/标段补遗书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现将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正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更正为:
1.4.2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 (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3、现重新上传本项目ZBJ文件,请以最新上传的ZBJ文件为准。
4、请各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相关资料,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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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5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