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厦门 分公司 罗屿11-13号泊位 项目 锚艇 设备询价函
1、 采购项目简介:
1.我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询价租赁一艘锚艇)(编号:SHJXJ-装06-锚艇租赁(罗屿11-15)),贵单位如有意向,请于2025年8月20日16******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上确认参与,按下列要求投标:
2、 投标人资质:
2.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船舶租赁资质, 沉箱安装或水工项目施工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税务登记证图片(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红章页面)/近三年审计报告或主要财务报表/开户行许可证。
(3)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或中交的合格设备供方,有近3年同类工程船舶/锚艇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信誉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局查询网等相关网站无信用问题证明。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船舶船员需持证上岗。
(6)其他要求: /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集团或三航局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或正处于司法纠纷状态;
(4)其他: /
3、 标的:锚艇(使用时间:2个月) 。
4、 质量要求:保证船舶出厂年限少于10年,投标人为船舶出租单位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船舶国籍证书中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保持一致。
5、 需求数量规格:详见附件:报价表。
6、 预计供货时间: 2025.8.20。
7、 交货地点: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 。
8、 计量及验收方式:固定月租,按月度计量。
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要求如期完成租赁物的进场、保养等工作。同时出租人的作业人员需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承租人的指挥和安排,对于严重失职和违章操作,承租人有权通知出租人换人,出租人应立即派合格的作业人员到现场工作,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出租人在承租人现场的企业形象宣传、设备外表标识,必须遵守承租人的有关规定。遵守海事主管机关的相关规定,满足海事要求,处理好与海事主管机关的关系,确保正常施工;保证船舶正常运转,保证承租人的施工生产。如因出租人原因出现影响承租人施工进度的问题,应自行与海事主管机关沟通解决,影响了承租人的施工进度除按合同约定扣款外另处30000元/天的罚款。出租人必须出示所使用船舶的合法有效证件(船舶证书、国籍证书、船员证书、营业执照、船舶财产保险及所有权证书、《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等)及海事主管部门要求出示的证件并提供复印件,船舶设备、人员配备必须符合航行、使用安全的要求。出租人在配合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法规、法令,以及承租人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承租人的统一管理。出租人应办理船舶一切险和船员的人身保险,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并提供此船舶和人员保险保单复印件供承租人备案。出租人按承租人要求做好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的所有应采取的措施,以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非承租人原因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出租人负责,因出租人的操作人员造成机械故障事故,由出租人承担全部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由出租人进行赔偿。必须满足海事最低配员要求,保证可以24小时连续作业;其工资、保险等由出租人负责承担。船舶在使用等过程中,非承租人原因致使自身或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出租人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进场时间:中标通知书下发后,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如因工程进度需要,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双方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先行进场施工的,视为双方按招标投标文件建立了事实合同关系,招投标人应按招投标文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本条约定不免除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投标法的规定及时签订合同。
验船方式:双方以试运行方式验收。
交船验收时,出租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船舶检验证书(原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原件)、船舶保险单、船员证书(原件)及船员保险单。附加配件参数、性能、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9、技术要求: 能起锚10吨以上,起抛锚距离200m以上。。
10、相关边界: 船员需持证上岗,满足海事最低配员要求,由招标人提供,租期不足3个月,不需安装招标人燃油监控系统,投标人负责对船舶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应按照行业标准自行承担维修保养的所有费用和责任。投标人负责船用及生活用淡水、船舶日常保养及维护所需物料、船舶日常维护保养及维修,进场前提船舶检验证书,船龄不大于10年。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锚艇 ≤20t ≤300kW 8-15km/h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2 单位:月·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