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现将泽普县奎依巴格镇防渗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泽普县奎依巴格镇防渗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奎依巴格镇境内
建设单位:泽普县水利工程服务总站
建设内容:本项目通过改造项目区5条渠道和配套完善渠系建筑物,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减少农业用水损耗,提高农业灌溉的保证率,提升运管单位生产条件和工作环境,提高灌区管理服务水平,最终达到提高灌区经济发展水平、改善生态环境、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目的。本项目防渗改建渠道5条,总长18.096km,配套渠系建筑物共271座,其中水闸165座、涵洞106座。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22日
联系人: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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