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空调维保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BFFFN01794
******学校)-空调维保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取消原中标人安徽容大智能楼宇建设有限公司中标资格,现由******有限公司成为本项目中标人。
(一)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上海路与兰州路交口西北角中建智立方B3-501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拾柒万伍仟元整(大写)(375000.00元)
(二)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学校)-空调维保 |
服务范围 | 屋顶机:3 组包含外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要求 | 1、基本要求: 1.中央空调系统维护保养内容 定期巡查 (运行期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时间 | 合同服务期为一年。合同到期前,经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累计不超过3年的采购合同,最多续签2次,合同一年一签。 |
服务标准 | 合格,完全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方的相关要求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杜彬,张慧荣,蔺大胜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45万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
******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学校)-空调维保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校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学林路99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远
电话:055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