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中心镇翰笙大桥建设项目(罗场二桥)
发布时间:2025-08-18 11:43:49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高县中心镇翰笙大桥建设项目(罗场二桥)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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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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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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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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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宜宾市高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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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内容 |
路线起于红旗村退役军人服务站附近,接既有红旗村道路,终点于罗场镇新荣村接县道X040,路线全长1.6147公里,其中新建大桥288米/1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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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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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
桥梁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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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范围 |
代理范围为本项目全部招标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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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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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8-18 00:00至2025-08-22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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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8-18 00:00至2025-08-22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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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一)不允许有不良记录企业:“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经营异常等不良记录,“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不存在不良行为、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二)拟任人员要求:1、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方章);2、专职技术人员(2人):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3、以上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申请人单位工作满6个月以上,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3.所有人员提供的从业资格信息或证书应与 “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从业资格信息一致,需附此网站的查询截图,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与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一致的证书扫描件(需签字完善)、公司和人员良好的信用查询证明、公司营业执照。4.请各申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本项目申请人资格要求将相关人员、******。申请人未提供申请证明材料或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三)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收费标准下浮60%计取。注:相关资料编制成PDF并签章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在比选截止时间前发送到比选人邮箱(******)审核,未按比选要求参加比选的视为无效参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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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陈国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