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玛纳斯县GAJ新能源车辆租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9日 12: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CXM-2025-010
项目名称:玛纳斯县GAJ新能源车辆租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玛纳斯县GAJ新能源车辆租赁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需采购租赁新能源车辆一批。(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7 号)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6)供应商需提供不得将业务转让给第三方承诺书;
(7)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18日至2025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9日 12: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9日 12: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翔晟CA服务热线025-******;新疆CA服务热线******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下载领取招标文件后如不参加投标,须提供书面加盖单位公章弃标函送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财政局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邮箱:******。
2、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结算。
3、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放置投标文件内,且清晰可辩。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模糊或有瑕疵的自行承担评审后果。
4、开标结束后,取消复会环节,请各供应商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查看中标结果。
5、中标供应商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叁份并加盖公章。
6、如有质疑,请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7、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8、无违法犯罪记录声明务必如实提供,采购人在开标时可通过网络查验供应商违法犯罪记录,如提供虚假声明,将报监管部门处理。
9、供应商参加“不见面”开标项目,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严格按招标文件模板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经过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平台指定位置(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参与不见面开标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均具有法************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温馨提示:由于政采云响应文件编制软件的原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会被政采云系统分割成几个部分,供应商在制作******委员会仅对资格审查模块中的内容进行评审,若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政采云平台上的标签提示制作导入和关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玛纳斯县平安西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玛纳斯县中华碧玉园B2栋四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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