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一标段)(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大足发改资〔2025〕12号、大足发改投〔2025〕8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与区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消防楼梯两部,对原国税局办公楼负一层和第三层室内装饰装修改造,给排水、电气、暖通改造等。
2.3 t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457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示范围所涉及的装饰工程、 ******消防电工程、电梯工程等,具体以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消防员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的安装、维修(或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t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合同段投标。
招标人: | ******办事处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吴老师 | 联系人: | 覃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一标段)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事务中心 | ******有限公司大足支行 | ****************** |
******事务中心 | ******有限公司大足支行 | ************30-607 |
******事务中心 | ******银行重庆大足支行 | ************0465-001069 |
******事务中心 | ******银行重庆大足支行 | ******************757 |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负一层-三层.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