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消薄移民村联盟荔溪口屋顶光伏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8-18
沅陵县消薄移民村联盟荔溪口屋顶光伏项目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沅财采计******0
采购人(全称):******人民政府 (甲方)
供应商(全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沅陵县消薄移民村联盟荔溪口屋顶光伏项目承包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沅陵县消薄移民村联盟荔溪口屋顶光伏项目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0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89元
合同金额大写:捌佰贰拾壹万玖仟伍佰捌拾壹元捌角玖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合同金额(总价) |
1 | ******有限公司 | 沅陵县消薄移民村联盟荔溪口屋顶光伏项目 | 否 | 详见合同内容 | / | 1 | 项 | ******.89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5年7月10日,完成日期:2025年9月30日。总日历天数:83天。
地点:沅陵县内
四、付款方式:乙方施工过程中,经甲方阶段性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进度款,如果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限时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当项目并入国家电网大网中运行72小时能安全运行,标志性项目全面竣工完成。
1、付款比例
①组件全部到货,经甲方现场指定负责人:李琼 ,电话:****** 验收确认到货后,支付40%进度款,即¥******.76元(大写:叁佰贰拾捌万柒仟捌佰叁拾贰元柒角陆分);
②项目保证在 2025年9月 30日之前完工(因天气自然灾害及国家政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往后延期),乙方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严格按照合同期限完工,甲方保证完工后15天内联系主管部门完成并网发电。乙方安装调试技术上配合,即在2025年10月15日之前并网发电,并网发电30天内,截止2025年11月15日之前甲方组织主管部门验收工作【若在此时间未开展验收工作,自动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支付 40%,即¥******.76元(大写:叁佰贰拾捌万柒仟捌佰叁拾贰元柒角陆分);
③决算:以甲乙双方都同意的第三方审计结果,甲方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决算工作,支付17%,即¥******.92元(大写:佰叁拾玖万柒仟叁佰贰拾捌元玖角贰分);
④并网发电后一年支付3%做为质保金,即¥246587.45元(大写:贰拾肆万陆仟伍万捌拾柒元肆角伍分)。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 )******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盖公章,骑缝章,签字后起法律效应和效果。
合同订立时间: 2025 年 07月 01 日
合同订立地点:******人民政府
九、合同主体
甲 方:******人民政府 乙 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陈凌刚
委托代理人: 曹埔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0745-****** 电 话: ******
******银行:******有限公司炎
陵县解放路支行
账 号:************01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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