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秭归县三峡库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已由秭归******改革局以秭发改审批[2025]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秭归县城市建设与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更换安装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秭归县三峡库区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秭归县归州镇、水田坝等11个乡镇
3、建设规模:更新秭归县三峡库区1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高耗能、低处理率的曝气系统、配电系统、自控系统、在线监测系统、脱泥系统等污水处理设备。更新后处理设备能耗下降15%,人工成本和维修成本降低30%,污水处理合格率100%,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标排放标准。
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安装及施工任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更换安装、配套管网工程施工等。
5、计划工期:总工期210日历天。
6、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预审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1、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预审申请,预审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申请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
3、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彩色扫描件)
4、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申请单位,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上传证书或网页截图彩色扫描件)
②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申请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彩色扫描件)
6、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互相兼任:(1)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2)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上述现场专职安全员中须包括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2证或C3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1证或C3证);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C3证;(3)质量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
①申请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申请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市范围内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②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申请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申请人拟派人员社保要求:提供上述所有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上传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单位或其分公司)。
8、因本项目建设地点分散、工期紧,申请人技术人员需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在设备更换过程中需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提供承诺书)
9、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申请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彩色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申请信息登记表》彩色截图)。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申请;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申请。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申请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1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有效申请人不足11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宜昌市·秭归县)-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6日23时30分止。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08时00分。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申请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申请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视为放弃申请。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1、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秭归县金缸城市民广场四楼)1号开标大厅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8月18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http://ggzy.sc.yichang.gov.cn/zgweb/)、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ubei.gov.cn/)。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城市建设与发展中心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8号
联系人:孔小千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石板铺路8号三峡数智产业园7楼
联系人:闫芳
联系电话: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