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张家港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78 | 福州闽侯县荆溪镇永丰村杜坞43号海盛磐基科创园D12#楼2层 | 89.57(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张家港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服务 服务范围: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张家港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委托运营服务项目,产生的尾物(含污泥等)由中标单位自行按照环保要求规范委外处置,本项目不设保底量,按实际处理量进行结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服务时间:自2025年8月23日至2026年4月27日(以实际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任东华、陆文娟、陆士标、李玉前、崔冬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照以下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法确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按预算金额的1.5%收取;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部分按预算金额的1.1%收取;也即5152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机关)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白鹿路99号
联系人:蔡虹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乘航乘河西路(骏马工业园区)
联系人:张晨岚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晨岚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