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改革局关于灵武市重点************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灵武市崇兴镇、郝家桥镇。
2.2、建设内容:通过建设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缓冲带功能强化修复工程、配套工程等治理措施,对灵武市14条干沟、支沟、斗沟沟道进行水环境综合治理:
1.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总面积136059 m2,包括陆域缓冲区 修复总面积97540m2、水位变幅区修复38519 m2、生态护坡修复 45.2km;
2.缓冲带功能强化修复工程长度共计19km,其中包括生态 浮床(吴惠公路边沟)面积837.2 m2 、生态拦截沟19km;
3.配套工程,在胜利沟与王家大湖沟交界处、灵吴路边沟与 王家大湖沟交界处、榆木桥大沟与王家大湖沟交界处各设置一处 过水闸涵,共3处。
2.3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测量、岩土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勘测设计工作;设计文件的报批、审查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服务工作,并提交各阶段相应的勘测设计成果(含电子版)。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45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须同时具备勘察资质及设计资质,勘察资质: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乙级和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或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5.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不见面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0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次勘察设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7.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根据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武市政府网上发布。
******改革局 联系电话:0951-******
11.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水务局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丰农巷东侧金榜铭园2号商务楼16公寓01
邮编:750400 邮编:750002
联系人:马小军 联系人:宋少华、张羿
电话:0951-****** 电话:0951-******、******
2025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