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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麟游县南坊棚户区排水及道路项目设计采购公告

[交易公告]麟游县南坊棚户区排水及道路项目设计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陕西
源发布时间:2025-08-18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招标联系电话:******[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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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赞招字(2025)第0801号

项目名称:麟游县南坊棚户区排水及道路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麟游县南坊棚户区排水及道路项目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工程设计服务

******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麟游县南坊棚户区排水及道路项目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18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麟游县南坊棚户区排水及道路项目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并提供近6个月连续社保缴费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6)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7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6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6个月的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本采购活动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保参保清单情况);
7)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7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并提供查询截图;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企业开具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19日 至 2025年08月2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对本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入界面后完善相关信息并打印回执单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区块中下载电子磋商文件(*.SXSZF格式)。下载截止时间为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潜在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服务指南-下载专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不见面系统操作手册》,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   

3.各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请随时关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获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澄清(如有)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麟游县住建局

地址:麟游县杜阳路3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老三届首座大厦2号1幢1222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丹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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