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心电图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心电图机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全部交货并调试安装完毕。
2.交货地点: 重庆市1台,浙江省:绍兴市1台、金华市2台、杭州市1台;云南省红河哈呢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2台,新疆:乌鲁木齐1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1台;西藏;拉萨市5台、阿里地区8台;天津市19台,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1台,上海市2台,陕西省汉中市2台,山西晋中1台,山东省潍坊市2台,青海省西宁市2台,辽宁省:葫芦岛市1台、辽阳2台;江西省南昌市2台,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2台,河南省:郑州市1台、新乡市4台;河北省:张家口市3台、石家庄市2台、秦皇岛市1台、廊坊市1台、承德市1台、保定市6台;海南省文昌市1台,广东省广州市19台,福建省莆田市1台。
3.交货方式:物流运输免费送货上门。
4.项目预算:198万元
5.特殊资格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销售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2025年08月19日- 2025年08月25日
五、反馈渠道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军队采购平台进行意见反馈(须PDF格式盖章彩色扫描件)。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无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高主任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2025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