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农村局千亿斤粮食产能行动平顶山片区2023年宝丰县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二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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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宝财招标-2025-40 | |||||||||||||||
******农村局千亿斤粮食产能行动平顶山片区2023年宝丰县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二期)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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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行动平顶山片区2023年宝丰县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二期),总建设规模 3 万亩,其中闹店镇 1 万亩,石桥镇2 万亩。主要勘察设计内容包括: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信息化工程和其他工程。 5.2采购范围:本项目包含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实施计划编制、工程概/预算、施工图设计、设计报审、配合提供财政评审所需的资料、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配合工程验收等。 5.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地方债券+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服务周期:规划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技术服务类至验收完成;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一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的“税收违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不得有不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3.4资质要求:具有农林行业 (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 专业乙级 (含) 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同时具备测绘乙级 (含) 及以上资质; 3.5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2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采购人保留随时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上报行政监督部门并予以处罚;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5年08月18日 至 2025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3.方式:该项目实施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凭 CA 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址:******/)“登录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ggtz/19072.jhtml 办理CA 证书::******/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9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系统。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9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解密,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详细阅读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紧急通告”及宝丰县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相关规定,因各供应商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2.根据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电子招投标新工具箱(V6.8.0)的通知”,自2025年5月10日起所有入场的项目投标人对应使用的工具箱为“宝丰电子招标人工具箱(V6.8.0)”; 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农村局 联系电话:******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农村局 | |||||||||||||||
地址:平顶山市宝丰县迎宾大道与为民路交叉口东北角 | |||||||||||||||
联系人:豆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长安大道与夏耘路交叉口北200米盛润广场4号楼30层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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