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校采购食堂餐饮委托经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街道贵州路28号,职工食堂共一层,为生产加工区和就餐区。职工约90人,职工提供早餐、午餐服务。 现公开对外招标资质齐全、管理规范、业务精湛、综合实力较强、有经营职工食堂服务管理经验的餐饮企业进行管理。 ★二、付费方式及相关约定: ******学校食堂年预算为403920.00元,(财政补助90人*15元*22天*12月=356400元。职工自费90人*2元*22天*12月=47520元)。 2、服务每月满足服务标准,按月结算,甲方检查合格后;餐饮企业提供增值税普票;支付相应合同价款。(满足付款条件后即时付款,最长不超过30天) 3、煤气费、水、电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承担并自行缴纳。 4、委托服务期间内食堂设备正常维修由中标餐饮企业负责,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设备,由中标餐饮企业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中标餐饮企业自行购买、安装和使用,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负担,中标餐饮企业拥有这部分资产所有权,委托服务期满后15日内由中标餐饮企业自行处理。甲方不负责保管,规定时间内中标餐饮企业未处理,甲方视为中标餐饮企业放弃这部分资产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5、委托服务期内因服务需要对食堂设备设施进行改动的,须报甲方批准后方能进行,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承担,委托服务期满后。 6、委托服务期内除自然损耗外,中标餐饮企业要保证职工食堂设施设备的完好;委托服务期间职工食堂所有的设施、设备均由中标餐饮企业负责维修维护,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负担。 7、中标餐饮企业负责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整改及办理餐饮经营等证件需要发生的所有费用。 8、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委托服务合同为准。 ★三、服务人员与保障 1、餐饮企业需根据职工食堂实际情况自行足额配置食堂工作人员。 2、食堂所有员工由餐饮企业自行招聘,食堂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餐饮企业承担。 ******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不准在食堂工作(办理证件费用由中标餐饮企业自行承担)。 ★四、其他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每年12月,每个月22天,按照实际情况为准)。 采购需求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年内测评满意度85%以上的续签第二年合同,第二年年内测评满意度85%以上的续签第三年合同,满意度测评低于85%的重新招标。 服务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行政区域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五、供餐标准: 1、就餐时间:职工早餐:7:10-7:45; 职工午餐:11:50-12:30(就餐时间以实际情况为准) 2、食谱(具体以每周公示为准)包括但不局限: 职工: 早餐:不少于两种类型的粥,不少于三种类型的主食(主食包括:花卷、馒头、豆包、杂粮、筋饼、馅饼、烤饼、面条等);鸡蛋;豆制饮品或酸奶;不少于四种菜。早餐餐饮根据季节和职工的口味相对适量调整。 职工午餐:主食,米饭;不少于两样面点(包括:花卷、馒头、豆包、杂粮、筋饼、馅饼、烤饼、面条等)菜品:不少于三荤三素。 菜:为确保口感新鲜,需根据季节不定期与采购单位协议调整相关食谱。 荤菜:包括但不局限:红烧肉、红烧鸡块、牛肉萝卜、红烧牛肉土豆、牛肉西红柿、孜然羊肉、金针菇肥羊、红烧鱼柳、清蒸龙利鱼、酱香鳕鱼、滑溜肉片、溜肉段、鱼香肉丝、烩丸子、蒜薹炒肉、各种鱼(自选各种烹饪方式)、宫保鸡丁、肉片木耳、各种肉类炖菜、炸鸡腿、软炸鸡柳等。 素菜:包括但不局限:尖椒干豆腐、鲜蘑土豆片、炒三丝、红烧豆腐、红烧茄条、木须西红柿、豆芽炒粉、醋溜白菜、炒菜花、豆芽炒粉、芹菜炒粉、木须木耳、圆葱炒鸡蛋、菌类小炒、乱炖等各式时令蔬菜。 ★六、价格要求: ******学校食堂年预算为403920.00元,(财政补助90人*15元*22天*12月=356400元。职工自费90人*2元*22天*12月=47520元)。餐标进行固定报价。(最终结算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 ★七、责任状: 服务期内中标人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采购单位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采购单位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服务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职工身体健康,影响采购单位声誉,中标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服务期内中标人负责食堂工作人员管理,签订合同时还须与采购单位签订食堂工作人员安全责任状,食堂工作人员属于中标人的员工,与采购单位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如用电、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采购单位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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