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区2025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夏区2025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项目已由******管理局以《******管理局关于西夏区2025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银西审服批发【2025】12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5年7月8日第27次)精神执行,招标人为******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街道。
2.2建设规模和内容:(一)镇北堡镇:1.昊苑村3组:新建De110 PE给水管道1060m,新建排气补气阀井1座,穿路拉管355m,硬化路面破除恢复8㎡。2.华西村:新建De200PE给水管道1360m,新建排气补气阀井1座,分水阀井1座,穿路拉管305m,硬化路面破除恢复16㎡,面包砖道路破除恢复391㎡。3.水厂消毒设备:林草水源井、昊苑水厂、贺兰山农牧场9队水厂及团结村水厂各配套次氯酸钠消毒设备1套,共4套。(二)兴泾镇:1.西干村:新建De75 PE给水管道830m;新建 De50 PE给水管道550m。新建分水阀井2座,翻建水表井 64座,安装DN20远传水表448块,安装DN15 远传水表151块,穿路拉管20m,硬化路破除恢复728㎡,面包砖道路破除恢复1162 ㎡,安装信号采集器(带太阳能供电系统)10台。2.兴盛村:新建De50PE给水管道156m;新建De25PE给水管道900m。新建水表井1座,翻建水表井14座,安装DN20远传水表1057块,安装DN15远传水表48块,穿路拉管60m,硬化路破除恢复280㎡,安装信号采集器(带太阳能供电系统)18台。3.泾华村3组:翻建水表井12座,安装DN15远传水表68块,安装信号采集器(带太阳能供电系统)2台。4.黄花水厂:新建水源机井1座,厂区硬化90㎡,新建围栏 28m,新建阀井1座,水厂外墙水泥砂浆抹面及涂料粉刷378㎡,配套175QJ50-60-13Kw井用潜水泵1台。5.水厂消毒设备:黄花水厂、泾华园水厂及泾河水厂各配套次氯酸钠消毒设备1套,共3套。(三)南梁社区:新建De63PE给水管道50m;新建 De25PE给水管道240m。新建水表井2座,翻建水表井6座,安装DN20 机械水表12块。******街道办水厂消毒设备:贺兰山农牧场6队水井、贺兰山农牧场15队水井、贺兰山农牧场厂部水井、三闸水厂及银川八中水厂各配套次氯酸钠消毒设备1套,共5套。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规定的所有内容。
2.5计划工期: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三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为代理商出具的授权。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08 月 14 日至2025年 08 月 21 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投标保******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若以保函形式缴纳,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09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水务局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北街655号
联系人:李煜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5楼
联系人:张章、梁红艳、张可
电话:0951-******、******
10、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改革局,联系电话:0951-******;西夏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