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藤县钛白新材料产业园化工园区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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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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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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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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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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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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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整个项目总规划面积约******消防站、公寓楼及食堂等设施,要求如下: 1、道路及配套管网工程道路分为主干道及次干道,道路呈“日”字形状,道路总长5762米。主干道含人行道宽度为44米,道路断面采用四幅路形式,双向六车道,有园区北侧的物流大道及园区西侧的工业大道等;次干道含人行道宽度为33米,道路断面采用三幅路形式,双向四车道,有经南三路、纬五路及纬六路等道路。 ******管理中心满足园区管委会日常办公职能外时还设计有智慧化工园区大数据平台,是支撑园区综合监管的信息化、数字化升级的手段。与广西省藤县应急管理、生态环保相关系统的数据通道,形成数据互联互通支撑业务联动。 ******消防站满足藤县钛白新材料产业园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居室宿舍。 5、食堂需满足500人用餐需求,同时具有小型接待和中型会议功能。 6、园区其他项目危化品停车场及其附属设施按小型停车场规模提供约 80 个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位,沿停车场外围设置 10 米宽的防护绿地。 园区公用管廊总长度为4515米,管廊宽5米。统一按照3层设计,管架与建、构筑物、厂区围墙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为3米,与道路间的最小水平间距为1米,架空管线跨越道路的的最小净空高度为5.5米。 园区初期雨水收集池规模为 0.77 万 m3、事故水池1.9 万 m3等设施按照《藤县绿色新材料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单元 C 区TX-C-04-01~TX-C-04-13 号地块(藤县钛白新材料产业园)修编》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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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08月15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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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8月1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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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有限公司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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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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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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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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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叁佰玖拾柒万捌仟元整(¥******.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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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工期 |
15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 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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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臧金金(注册编号:F******8; 身份证号:**************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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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己内酰胺一聚酰胺产业一体化及配套工程项目煤制氢合成氨联合装置气化、渣水单元工程施工总承包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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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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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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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叁佰玖拾捌万伍仟元整(¥******.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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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工期 |
2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 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 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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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戢子龙(注册编号:F******6; 身份证号:**************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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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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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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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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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叁佰玖拾捌万贰仟元整(¥******.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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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工期 |
2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 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 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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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李越英(注册编号:F******0; 身份证号:**************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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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有限公司20万吨/年双酚A项目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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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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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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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藤县)(******/txggz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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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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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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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