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关于申请审批中新镇城北涌河口段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北涌防洪排涝体系,稳定出口河势,提高河涌防洪排水能力和加强河道巡查管理,原则同意中新镇城北涌河口段整治工程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2-440118-04-01-525719)。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增城区中新镇大田村。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堤岸边坡防护治理总长约300米,新建白苏塘桥至城北涌河口巡河检修通道,总长约1100米。坡脚采用格宾石笼基础并配以抛石护脚,河堤堤身采用连锁式生态砖草皮护坡,配套设置堤防底部反滤土工布等,防止水流带走边坡土颗粒。根据现状地形修建巡河检修通道,宽度3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648.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7.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6.77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13万元),预备费24.46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由专项债资金和中新镇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七、涉及古树名木和历史文化名城、名村(传统村落)、街区,以及历史地段、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以及征地拆迁的项目,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