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类型:更正公告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GY******
四、项目性质:国企采购
五、项目名称:永嘉县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设备更新及配套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服务
六、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年6月26日
七、更正事宜: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供应商业绩 要求更正 |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分10分。 注:同类项目业绩是指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项目;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和(用户使用评价(评价等级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认定的时间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分9分。 注:同类项目业绩是指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项目;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和(用户使用评价(评价等级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认定的时间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2 |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总监身份完成过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 业绩证明材料:①监理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②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 ①、②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业绩认定时间以证明材料②为准。 如以上材料无法明确体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和特征的,则须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以上材料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同一人,否则业绩证明无效。 |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总监身份完成过污水处理厂工程监理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 业绩证明材料:①监理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②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 ①、②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业绩认定时间以证明材料②为准。 如以上材料无法明确体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和特征的,则须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以上材料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同一人,否则业绩证明无效。 |
3 | 技术标页数限制 | / | 要求技术标评分内容部分页数限制在60页内,超出部分不予评审。(页数限制不包含技术标关于业绩部分内容,采用A4规格纸,A3视为2页) |
4 | 开标延期 | 开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4日09点00分 | 开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8日9点30分(报名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同开标截止时间) |
本次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要求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要求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要求与此公告有冲突的,以此公告为准,招标文件要求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更正。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供水大楼
联系人:潘文业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619号建设商务大厦18楼招投标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无传真:无
******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0577-******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