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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慈城镇“消薄共富”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江北区CC07-02-57c地块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慈城镇“消薄共富”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江北区CC07-02-57c地块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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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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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慈城镇“消薄共富”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江北区CC07-02-57c地块项目)工程已由******改革局文件慈城镇“消薄共富”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江北区CC07-02-57c地块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批准文号:2407-330205-04-01-34132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银行贷款50%,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均泰建设有限公,招标代理人为******有限公司。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慈城镇“消薄共富”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江北区CC07-02-57c地块项目)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23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7792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1.2公顷,拟新建总建筑面积约3.5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万㎡,地下建筑面积约5000㎡,容积率2.5,地上建筑高度54米。建设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

2.3招标范围:电梯共计6台。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2.4招标控制价:******元。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90日历天交货;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60日历天完成电梯安装调试并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并满足总承包单位施工进度。

2.6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

2.7安全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投标电梯产品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和制造商(或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

3.2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证书涵盖范围需包含本项目电梯制造内容(乘客电梯),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证书涵盖范围需包含本次本项目电梯安装维修内容(乘客电梯),且在有效期内。安装单位非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安装授权委托书;

3.4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须为投标货物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电梯安装单位仅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 7   4  日09:00至2025年 7   9  日23:59分止(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自行免费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6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  30000  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用户指引”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 7   11 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7   14 14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说明详见(******/detail?articleId=224),制作过程中技术支持联系人:郑工,电话:0574-******************

6.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5 7    14 1400分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8062/),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6.4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上发布。

请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自发布招标公告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如有错过,后果自负。

八、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冯徐路199号坤投大厦2号楼11楼

电    话:0574-******

联 系 人:张丽、田太进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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